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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发夹的主人(2 / 2)

  “凶手是一个能在白天,冷静地跨越十几英里抛尸的人,这样的人,会用这么拙劣的表演掩盖罪行吗?如果她不做出晕倒这样引人注目的举动,我们反而根本不会注意她,不是吗?”

  “可是……”

  格蕾丝翻开笔记,说道:“请先听我说完,我和农场的女工们曾经聊了很久,根据鸡舍女工的说法,邓肯夫人那天为了招待我和霍恩先生,全天都在家,一点钟的时候,她还让女工用新鲜的鸡蛋准备了三杯蛋酒。”

  需要招待客人的日子,女主人突然去了很远的沼泽地里,行凶杀人,即使抛尸的另有他人,邓肯夫人坐马车一个来回,也要三个多小时。

  除非比格纳农场的仆人们都是瞎子,否则又怎么可能注意不到呢?

  而且当天格蕾丝和霍恩先生最先去的就是近处的比格纳农场,那时候邓肯夫人还一脸平和。

  如果她真的是杀人犯,刚刚杀完人没多久都能表现得如此平静无波,却在尸体被发现后,突然变得脆弱不堪、萎靡不振,那这个人的前后反差也太大了。

  “可是她的东西出现在……”

  约瑟夫给了布莱恩先生一个同情的微笑,“在她自己家的农田里。”

  布雷恩先生泄气地往后一靠,很没体统地倚在高背椅上,“哦,这可算不上是证据……”

  毕竟他们也不能确定,这枚金发夹,就是在案发当天丢的。

  不过这事,还是要问一问邓肯夫人的贴身女仆才行。

  贴身女仆保管着女主人的首饰,想必对此是最清楚的。

  格蕾丝以仆人的身份,从比格纳农场的小门,拜访了邓肯夫人的贴身女仆。

  “您是说,您捡到了夫人的金发夹?”邓肯夫人的贴身女仆好像随时要笑出声,“可是,夫人并没有丢失什么首饰呀!”

  格蕾丝摊开手帕,“就是这一枚。”

  女仆的表情僵在了脸上,“不,这不可能,我今天早上还在夫人的首饰盒里看到了它,怎么会丢了呢?”

  贴身女仆觉得自己的职业素养受到了质疑,不信邪地跑到楼上,过了一会儿,又志得意满地走了下来。

  “看吧!我就说那枚金发夹根本就没丢!”

  格蕾丝对比了一下,说道:“它们看起来完全对称,应该是一对儿。”

  女仆皱眉思索了一会儿,“你这么说,我还真想起来一件事。”

  “洗耳恭听。”格蕾丝轻轻俯了一下身子,鼓励她继续说下去。

  女仆食指搭在下巴上,抬头思索,“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,当时邓肯先生和夫人刚刚结婚两年多,我也只是刚刚应聘成为贴身女仆。”

  她的鼻子皱了一下,“当时的女管家哈德森太太在我工作第一天,就严厉地警告了我,奉劝我千万不要对夫人的首饰起贪念。她还告诉我,夫人的前一任贴身女仆就是因为偷窃了夫人的金首饰,才被辞退的。”

  说罢,她指着格蕾丝手里的金发夹说道:“我来这里的时候,金发夹确实只有一个,所以我想,没准那个女仆偷走的就是这一枚。”

  这时邓肯夫人以一种惊人的速度,冲到了楼下的仆人大厅,猛得抓住格蕾丝的双肩,“把它还给我!哦不,我可怜的乔治亚娜!”

  还没等格蕾丝做出反应,邓肯先生就带人跑了进来,迅速地架走了邓肯夫人。

  “夫人一定是被那件事吓坏了,最近才会说胡话。”贴身女仆尴尬地无所适从。

  楼上传来邓肯先生的怒吼声。

  “阿比盖尔,如果你认为我还有身为丈夫的尊严的话,就该停止去想这件事,不要再提那个该死的名字了!”

  作为一个体面的绅士,连“该死的”这种词汇都出来了,格蕾丝立刻就明白,自己应该赶紧离开。

  于是他和邓肯夫人的贴身女仆道了别,飞快地离开了比格纳农场。

  不过刚才那一会儿,她就看出来,邓肯夫人的气色确实不太好,只不过那种状态,倒不像是身体出了什么问题,反而像是精神上的状态不怎么好。

  令格蕾丝疑惑的不仅仅是这一点,还有另外一点。

  乔治亚娜是谁?她的名字又为什么会涉及到邓肯先生“身为丈夫的尊严”?

  这可真是让人一头雾水。

  好好的礼拜日,格蕾丝却忙了一整个下午,直到天彻底黑了,才回到庄园。

  而且一回来,她就一头扎进了公爵大人的书房,开始汇报工作。

  贴身男仆乔治已经快要嫉妒得冒烟了。

  在他眼里,格蕾丝就是个擅长钻营的小人,一个礼拜的时间,就取代了他这个“公爵最器重的仆人”。

  乔治十分幼稚地在书房门口“哼”了一声,气鼓鼓地通知女仆,让她把公爵大人的大衣从洗衣房拿回来,他要亲自打理。

  女仆怕被骂,赶紧应了声是,一路小跑着去了外面的洗衣房。

  书房里,格蕾丝拿着公爵大人写得便条,以及一枚银币,出门递给了小听差,让他送到治安队去。

  他们准备查一查邓肯夫人之前的贴身女仆,看看这枚金发夹,是怎么流落到邓肯家的农田里去的。

  在格蕾丝看来,这件事有很大的可能性,是凶手或者帮凶在陷害邓肯夫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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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1衬裙巷是伦敦有名的旧物市场,早期因为生产衬裙而得此名。